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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是东道主 我为全运做贡献”社会宣传评优活动通知
2009/6/18 16:18:01  
 
                关于开展“人人都是东道主、我为全运做贡献”
                      主题社会宣传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明办、省直有关部门、各赛区组委会、各新闻单位: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将于2009年10月在山东省举行。这是我省举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全国综合性体育盛会,又恰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全运会创立50周年,意义非同寻常。为迎接这一盛会,各市、各赛区和省直有关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迎十一运社会宣传活动,已在全社会初步营造了“人人都是东道主、我为全运做贡献”的社会舆论氛围。目前,十一运开幕日益临近,为在全省进一步掀起以迎全运为主题的社会宣传高潮,经十一运组委会和省文明委领导同意,省文明办和十一运组委会新闻宣传部确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人人都是东道主、我为全运做贡献”主题社会宣传专项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谐中国、全民全运”的办赛主题,围绕“建设一流的场馆设施、开展一流的赛事组织、营造一流的环境氛围、提供一流的服务保障、争创一流的比赛成绩、实现一流的盛会效果”的办赛思路和“创一流水平、促和谐发展”的办赛目标,积极鼓励和推动全省上下广泛开展以“人人都是东道主、我为全运做贡献”为主题的迎全运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关心、支持、参与十一运 ,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活动内容    
  1、围绕“迎国庆、迎全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文明素质养成、优秀文化弘扬、公共秩序维护、城区环境改善、服务水平提高、志愿服务推进”等六项行动,组织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大赛、公益广告征集展播、开展社会志愿服务行动、文艺展演等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
    2、旅游、商务、金融、铁路、交通、民航、卫生、通信、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和窗口行业,以“讲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为内容,以开展“擦亮窗口、展示形象”活动为主要载体,按照办好全运的标准,广泛开展“优质服务,迎办全运”主题活动,开展“窗口环境氛围营造”评选活动, 实现窗口行业(单位)服务态度、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作风新的突破和提升,创窗口行业(单位)文明服务品牌,为成功举办全运会创造一流的服务环境。
   3、节点宣传活动。做好十一运会倒计时100天和30天、比赛场馆落成、圣火采集和火炬传递等重要活动节点的社会宣传。结合全民健身日、国际奥林匹克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党的生日、国庆节等节庆活动,开展有关十一运的广场宣传和咨询活动
  4、户外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牌、电子屏、横幅、标语、拱门、立柱、工地围墙、公交车身广告等载体,广泛宣传十一运。其他社会宣传,充分发挥各赛区宣传主渠道和社区宣传主阵地作用,运用社区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栏、标语牌等形式,积极宣传十一运。
  5、媒体公益广告。组织设计制作十一运专题宣传片、公益宣传广告和相关宣传资料,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手机短信、楼宇电视、露天电视和车载(机载、船载)广播、电视等形式多样的传媒刊发播出,充分发挥各媒体的社会宣传效用。
  三、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
  (1)围绕省文明委“迎国庆、迎全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策划组织的各种活动。
  (2)各承办城市设置的户外广告牌、电子屏、宣传栏、板报、橱窗、标语牌、横幅、标语、拱门、立柱、工地围墙、公交车身广告、车内广播等各种户外社会宣传媒介和载体。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刊播的全运会公益广告、倒计时标志等。
  (4)其他各种专项活动。
  (5)在十一运社会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2、奖项设立
  本次评优活动设立优秀活动策划奖50个,公益广告精品奖50个、媒体公益宣传奖20个、宣传栏优秀奖50组、社会宣传先进个人奖50人,同时设立社会宣传组织奖。
  3、评选标准
   (1)优秀活动策划奖。活动主题突出,形式活泼,创意新颖,活动精彩,参与广泛,影响较大。
   (2)公益广告精品奖。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制作新颖,构思独特,表现力强,区位显著,综合效果好。   
   (3)媒体公益宣传奖。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刊发十一运会公益广告把握媒体特征,信息传递准确,制作质量高、刊发密度大,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积极参与主题社会宣传评选活动的宣传报道。
   (4)宣传栏优秀奖。社区板报、橱窗等形式的宣传栏内容丰富,贴近社区群众生活,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强,更新适时。 
   (5)社会宣传先进个人奖。在各项迎十一运社会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参与积极,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6)社会宣传组织奖。上述五个方面成绩显著,开展迎全运社会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在全省表现突出的各市文明办、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4、评选步骤
  (1)各市文明办和省直有关部门接通知后要认真组织策划,于5月上旬将活动方案分别报省文明办和十一运组委会新闻宣传部。
  (2)省文明办和十一运组委会新闻宣传部将适时联合组织检查。
  (3)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于8月中旬组织进行初选,评出推荐的参评活动、作品和先进个人,并于8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和申报的材料以电子邮件或传真、信件形式发送至十一运组委会新闻宣传部和省文明办。典型活动内容包括图片、音像资料和文字说明、具体地址、策划和制作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 。
  (4)省文明办和十一运组委会新闻宣传部将于9月上旬组织全省评比,9月中旬进行表彰。评选结果将作为省文明创建评比的重要依据。
  5、表彰奖励
    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将以十一运组委会和省文明委名义颁发奖牌、证书。 
    四、活动要求
  1、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各市及有关部门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策划,设计开展主题活动,并在实践中根据新情况不断完善和细化方案,狠抓工作任务落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使活动产生更大的社会宣传效果。
  2、创意新颖,发动广泛。充分利用十一运会徽、吉祥物、宣传口号、宣传画和官方网站(www.11th-games.org.cn)等内容,注意从群众关注的具体问题入手,不断强化宣传全民全运的办赛理念、科学的健身方式、生动的健身知识等。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活动设计策划,力求在创意上新颖独特、内容上丰富多彩,形式上生动活泼,不断提高全民对群众体育事业的关心和参与程度。
  3、高度重视,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是成功举办全运会的必要条件。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文明办牵好头,各有关部门、群团组织要密切合作,加强协调,不断提高对基层活动的指导水平,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整体推进。同时,要注重跟踪活动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材料。整个活动期间,省和各市新闻媒体要开设相关栏目进行跟踪报道,不定期报道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省和各市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等作为评选主题社会宣传活动各奖项参考。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十一运社会宣传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努力营造出热烈祥和的盛会环境。

  组委会联系人:刘子文、李夫杰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286号十一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社会宣传处(515房间)(邮编250001)                           
  电话:0531-66112028、66112026    传真:0531-66112010 
  传真:电子邮箱:11yunhui@sina.com
  省文明办调研处联系人 :耿为华       
  电话:0531-82033952      传真:0531-82033952
  电子邮箱:82033952@163.com
                      


                        山东省文明办
                      十一运组委会办公室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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